第五章 婚姻桃花基本论断
婚姻桃花论断之基本认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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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书 5-2
婚姻桃花论断之基本认识
紫微斗数命理学,是一门宫、星、象三合一的完整解义学,而其气、象、理、数具足的一体论;因此本章婚姻桃花基本论断的入门之基,先依宫职、星性、四化象,分别介绍之:(一) 依宫职而言的基本认识;(1) 命宫——乃所属分宫,立太极之位;统管所有的一切,含婚姻、桃花、疾厄、出外、事业……,皮之不存毛将焉附?极重要的宫职。
(2) 夫妻宫——异性姻缘位,表徵其婚姻观及先天姻缘之厚薄,亦象徵配偶的个性、才华、家世……。
(3) 福德宫——本宫对婚姻深具影响力,尤其是女命以享福为基;福德宫即是自己的享福的宫位,亦表徵先生的事业宫优劣,可视同第二个夫妻宫。
注:审视命宫、夫妻宫、福德宫,可了解先天姻缘之林林总总。
(4) 财帛宫——以夫妻宫立太极,则财帛宫为夫妻宫之夫妻位,表婚后的对待位;所以审视命宫、夫妻宫、财帛宫,可了解婚后的对待关系之好坏。
(5) 疾厄宫——表己身的宫位,与命宫视为一体,即河图数 [ 一六共宗 ]之应用。
(6) 奴仆宫——表配偶的身体位,乃夫妻宫立太极之疾厄宫,亦属 [ 一六共宗 ]之应用。
(7) 田宅宫——表成家之宫位,亦象徵婚姻之破败位;乃夫妻宫立太极之奴仆宫。
注:命宫、夫妻宫、财帛宫、疾厄宫、奴仆宫、田宅宫,此六宫合称为婚姻六内宫。
子女宫又称为桃花宫,看桃花运的有无?是良性或恶性之桃花及其类型,亦表徵个人性生活能力的优劣。
如上图,是以夫妻宫立太极与各宫 [ 隐藏性 ] 的关系;所谓 [ 夫妻宫立太极 ],即设定夫妻宫为命宫,同时亦表存在、存有说;而与各宫 [ 隐藏性 ] 的关系,即意味着宫职重叠密不可分的关系。

(二) 依星辰而言的基本认识;(1) 夫妻宫有四煞星,则影响婚姻的和谐,各有其不同程度的恶力存在:羊刃星、陀罗星——破坏力强,夫妻易大吵、或肢体语言。
火星、铃星——破坏力较弱,夫妻易冷战或相骂。
(2) 夫妻宫有天刑星:
夫妻之间意见较难沟通,精神面易有孤虚感;是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婚姻观有差距,故往往说话不投机、或意见不合。
(3) 夫妻宫若在未宫,有武曲星、贪狼星、文昌星、文曲星、或天相星、文昌星、文曲星,或太阳星、太阴星、文昌星、文曲星;表先天姻缘位不佳,往往晚婚,此三宫若有桃花星、贵人星太多,则表先天姻缘不美,婚前婚后皆主多感情困扰。
☆桃花星——天姚星、贪狼星、廉贞星、文昌星、文曲星、红鸾星、化科星、化禄星……。
☆贵人星——左辅星、右弼星、文昌星、文曲星、天魁星、天钺星(合称六吉星)、化科星……。
★比较与详述:
(1)贵人星对婚姻的困扰或破坏力,远大于桃花星。
(2)贵人星中,以左辅星、右弼星,化科星,造成的困扰或破坏力最大。
(3)古书云:[ 辅、弼在夫妻宫或坐命,必主二婚。 ] 然未必如是,兹就婚前婚后的影响分析之:
婚前:
就婚姻的抉择,易有左右为难之象,呈现三角恋或多角恋习题之难解;或往往结婚的对象是已婚之人(已离婚或配偶过世),而自己仅一次结婚至白首偕老,故不应排拒已婚之对象,反主幸福与美满。
婚后:
易有婚外情,而滋生感情困扰,宜戒慎!或有可能主二婚,是因与配偶的生离死别,而造成的二度姻缘或娶小星。
总结:
故无论婚前婚后,仅仅是辅、弼的 [ 再一次 ] 或 [ 多重 ] 的现象平衡而已,聪明的读者,若您的命盘有此现象,该如何自处?
(三) 依四化象而言的基本认识:
化禄——表一切的缘起、随缘而有情,主缘浓情深,亦主热情。
化权——继缘起之后的缘变,主占有或占权,亦主争执摩擦。
化科——表缘续之意,有情而念旧、多愁而善感,亦主风情、风度、或讲究情调。
化忌——表缘尽或缘灭,亦主有是非、争吵、唠叨、不顺。
禄忌——表婚姻与感情起伏大,变化大,往往以双忌论;亦表婚姻与感情的动荡不安,其摇撼的幅度甚大。
权忌——主突变、善变,来得莫名,去也莫名,含无奈或天意;亦表感情与婚姻,是一种不期而遇的一段情,甚或迅速发展成婚姻的结合。若婚姻观不健全,逢权忌则一拍即散、干脆、不拖泥带水,宜戒慎!
科忌——感情上表藕断丝连,主纠缠、是非、唠叨、拖拖拉拉;婚姻亦如是,聪明的读者应以 [ 时间换空间 ] 以子女是您生命的延续为考量,岂是一个 [ 忍 ]字了得。
禄权——言桃花属泛水桃花、不专情;就象学而言不同组表二个人以上或很多。
(注:禄忌一组,权科一组。)
禄科——言桃花主有缘、有情,亦表二个人以上。
权科——言人或桃花,象二数一,即一显一隐。
— 本更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