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概论:
一、无生年、有自化乃属于飞宫体系,为象之用而非体。
二、须先知用神属于何组,因其为依附于同类生年四化象,成体用关系。
三、自化象与生年象之关系,类同于“宫位重叠”亦即“法象”之原理。
四、在应用上注意自化的出入、有无及时空气数。
五、法象原则:单象法单象,双象法双象。
六、法象之后的变化:
1、逢生年而又有自化,言吉凶及时空转移。
2、逢生年而无自化,现象内涵之表达。
七、吉凶之断仍依内外而辨别,如言时空,同类且同组者,则时空俱在。

图例1-1:
无生年、有自化,如落在人位,则一律主该宫之人:
1、自立格(靠自己而不需依赖他人)。
2、生年四化力量大于自化,生年四化乃是与生俱有不灭其质;而自化属于后天学习、努力所得,同时因随时都在变化,故有不稳定现象。
3、自化的重心在「用」(动运),为一级一级往下推,如此例即为大命。
4、因无生年,故本命与大限共用一象;然因自化以大限为主,则本命宫职(夫)必从大限宫职(命)为主,为之「从象」。

四化坐宫与自化的区别:
夫妻宫坐生年B:
1、生年所在、与生俱有,论格、论必皆不变。
2、唯有它宫飞入本宫与生年碰撞,才产生了变化。
A、飞宫来自于六内,吉凶皆为自己。
B、飞宫来自于六外,吉凶受外来影响。

夫妻宫自化B:
1、自化者,以体言不变,但自化偏重于时间的变化,容易“入境随俗”解,是象不变而宫位在变,产生自我重叠。
A、重叠六内,自我的因素。
B、重叠六外,他人的因素。
2、因有生年B的因素,故成「体中之用」,重心在“用”,不论人或物,留不住解,易生易灭、归根还是灭。

图例1-2:
论限运的方式:
1、本宫位。
2、对宫论。
3、本宫+对宫=合一论。
本宫论:
大命宫职有自化B,则本命宫职依附大限宫职做解说。
1、这10年的我(大命)+自化B(自化=变化,B主欲望强烈)+本命宫职(夫妻)=我这10年想结婚。
2、而本命宫职之人,会去依附大限宫职之人,故本命宫职之人也想结婚。

图例1-3:
对宫论:
本宫大限宫职+对宫的本命宫职(官禄)=对宫论。
1、大命+本官=B,表我这10年想创业。
2、大迁与本官重叠,则大迁为本宫之形容词,表宜外出创业。
3、1+2-我这10年想创业,宜外出,但非国外。
4、表这10年内,对方(配偶)不论己婚或示婚,皆需工作,不可能婚后不工作(因共用一象)。
5、如若尚未结婚时,则配偶往往在工作的场合认识,或是同事。

图例2:
夫妻宫自化B的解释:
人:对方(配偶)
事:姻缘之事
1、表我的配偶属于自立更生格。
2、表示对方(配偶)能干、有才华,具专业技能。
3、因属自化之故,具不稳定的我,容易时过境迁,属于交代过的能干型。

本夫重叠大限兄弟自化B的解释:
表示我的兄弟这10年想结婚。

